針對建物虛坪爭議,內政部於今(22)日部會會報通過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刪除住戶無法使用的「屋簷」與「雨遮」測繪登記之規定,且將建物地下層測繪邊界,改以竣工平面圖所載面積範圍(牆壁中心)為界,新制將於2018年1月1日上路。業者普遍認為,此舉對買方而言,未來買房的「得房率」會更高,但因其中設有「過渡條款」,明年將引發一波搶照潮。
內政部表示,本次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修正,主要是為具體回應各界期待改善建物虛坪問題,於第273條刪除屋簷、雨遮以附屬建物測繪規定,以及將建物地下層測繪邊界改以竣工平面圖所載面積範圍(牆壁中心)為界,並訂定新舊制適用之過渡規定。
此外,另新增第8條之1規範地籍測量業務使用儀器設備,應定期辦理保養校正,確保為民服務品質,並於第238條增訂地籍圖簿不符資訊得註記公開,以避免善意第三人因無從知悉相關資訊而受不利益情形。
內政部說明,本規則草案於研商過程及預告期間,部分業者、團體雖曾表達第273條不宜修正之意見,惟內政部於多年前即曾邀集相關單位開會研議,自2011年5月1日起實施「屋簷、雨遮登記不計價」折衷措施,但該階段性措施實施迄今已逾5年,又僅適用於預售屋,與成屋買賣之計價方式不一,易生混淆,甚者有藉此規定漏洞而炒作預售屋進行套利,造成市場投機亂象,衍生交易糾紛。
此外,目前新型態建物之地下層,四周牆壁多採連續壁設計,依其工法不同而有數十公分之差異,現行規定依連續壁外緣為界測量登記面積,卻無法實際使用,顯失公平且衍生虛坪爭議,故予以修正,以符各界對於健全登記制度,以及公平交易之期待。
新潤建設營業部處長施孝文指出,以往部分建商在估算投報率時,會將雨遮等面積計入,未來改採「不登記、不計價」方式,建商若想維持原有利潤,勢必會提高售價,但還是得看市場接受度如何。
不過,也有部分建商在2011年實施雨遮「可登記、不計價」後,在估算時就不再計算雨遮,以利買賣雙方逐漸習慣新模式。
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指出,雨遮不登記對於消費者來說,等於以後買到的新房子「得房率」更高。這幾年房地產景氣不佳,已有建商打著雨遮不登記不計價的訴求,此舉的確可以吸引更多消費者的目光。
不過,新制設有過渡條款,規定在107年1月1日實施前,已申請建造執照之建物得依舊規定辦理,由於雨遮可能佔銷售坪數約5~6%,預料在明年可能會出現一波搶照潮。
富比士地產王記者簡蕭羽濤、蘇彥菱/台北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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